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开展数字化审图工作的通知》(常建(2017)139号)要求,从即日起,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专项工程施工图审查由以往的纸质材料报送和审查,转变为建设单位通过网络上传电子文件,审图机构对电子文件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施范围
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专项工程实行数字化审查
二、 实施时间
2020年4月15日起(以施工图报审时间为准),建设单位在施工图审查报审时,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审图中心对提交的电子文件进行审查。
三、 实施内容
建设单位登录《常州市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根据项目所在地和项目规模选择审图机构,填写建设单位基本信息,上传政策性文件,发起申请,取得审图编号。设计单位登录项目客户端,将加盖单位电子出图章和技术人员电子注册章、电子签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电子文件通过网络上传(文件为PDF格式)。审图中心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上传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的电子章。审查不合格的,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修改后复审。
勘察文件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报审参照此通知实施内容; 常州市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网址:(http://61.132.107.210:8081/access/index2.htm)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 |